一、德育导师基本条件
1、任课6节以上(含6节)的教师、行政干部。
2、德育导师考评不达标者第二年不能担任德育导师。
二、德育导师职责与考评办法
德育导师负责包干学生思想稳定工作,考评分15分。
1、建好受导学生台账。台账必须包含如下内容:受导学生基本情况、每月与受导学生一次谈话记录、每月一次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记录,记录每缺次每项次扣0.5分。
2、德育导师必须及时参与受导学生违纪事件处理,服从年级、班主任安排进行受导学生家访或陪同就医,不服从调度安排的取消德育导师资格,下学年待岗。
3、关注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,受导学生在校受到记大过、开除学籍留校察看、分别扣0.5分、1分,勒令退学的按流失处理并加扣1分。
4、做好学生巩固工作,受导学生流失按下表考评
学生类别 |
就业部 |
高考部 |
学年 |
一 |
二 |
三 |
一 |
二 |
三 |
流失1人扣分 |
2 |
3 |
10 |
3 |
5 |
10 |
学年最低控流标准 |
20% |
15% |
0 |
15% |
10% |
0 |
德育导师受导学生巩固率低于学年最低控流标准时,15分扣完,德育导师考评分为0。控流不达标且排年级倒数第一名的取消年终绩酬、待岗一年,第二次出现同类情况调出单位。
三、受导学生分配办法
1、由班主任将优秀、一般、后进三类学生平均分配到德育导师,非班主任德育导师有优先选择权。
2、年级组将德育导师安排表汇总后交学生处存档。
四、奖励办法
1、德育导师奖励采取月计算、学年计算办法,月计算结果纳入教务处月绩酬工资。
2、学年考评结果按下表给奖。具体到个人的奖励方案由年级组制订。
年级 |
三年级 |
二年级高考 |
一年级高考 |
一、二年级就业 |
达标标准 |
100% |
96% |
94% |
90% |
人均奖励 |
500—1000元 |
2000—3000元 |
2000—3000元 |
2000—3000元 |
每超一个百分点人均奖励上浮 |
0 |
500—800元 |
500—800元 |
500—800元 |
年级整体不达标时,只奖年级达标前三名的班级班主任,标准按原方案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