澧县职业中专学校
心理咨询室设置
1、学校心理咨询室的设置地点要闹中求静,即学生常往来之处,但又相对安静,不宜设在校园的偏僻之处,也不宜与医务室、教师办公室设在一起。
2、心理咨询室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,一般为套间,外间为接待室(兼心理资料阅览),里间为交谈室(兼测试室)。
3、心理咨询室应有以下配备:
(1)外间放置会议桌椅一套,供学生阅览、开展小型心理教育活动用。
(2)橱柜,供陈列心理书刊,放置有关材料用。
(3)586以上多媒体电脑一台和有关测试软件,供心理测试用。
(4)组合音响一套,供播放背景音乐,调节咨询者对象情绪用,所带录音装置可用作咨询时录音。
(5)里间用单人沙发,茶几一套,供交谈时用。
(6)饮水机、茶具。
4、心理咨询室的布置:
(1)谈话室与外间用毛玻璃等隔断,环境力求安祥、恬静、安全、光线柔和充分(需用窗帘),色调平和。
(2)咨询用的沙发应对角放置,使咨询者和被咨询者的距离适当(80-120cm为宜)。
5、心理咨询室的管理:
(1)心理咨询教师应经过专门培训,具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机关发的上岗资格证书。
(2)心理咨询室应有专人负责,并建立工作台帐。
6、有条件的学校可提高配备标准:
(1)谈话室可分为冷暖室。“冷室”从布置到灯光可淡雅一些,用于接待冲动型的咨询者;“暖室”则可热烈一-些,用于接待心境抑郁的咨询者。
(2)增加办公室、资料室和测试室。
(3)建立比较规范的学生心理档案。
(4)设立咨询用热线电话一部。
(5)谈话室内安装隐蔽的摄像、录音装置。